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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第九章财产清查

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5-05-07   作者:

  下面是2015年最新版《会计基础》考试大纲,本文主要内容是第九章财产清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备考2015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第九章 财产清查

  【基本要求】

  1. 了解财产清查的意义与种类

  2. 熟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3. 熟悉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4. 掌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5. 掌握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清查制度,加强管理,以保证财产物资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而言,财产清查的意义主要有:(1)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2)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3)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照清查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二)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 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三)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大多数财产清查都是内部清查。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情况需要对本单位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来讲,进行外部清查时应有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又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企业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6)填制盘存清单;(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由于货币资金、实物、往来款项的特点各有不同,在进行财产清查时,应采用与其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的清查一般在月末进行。

  1.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将截止到清查日所有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都登记入账后,对发生的错账、漏账应及时查清更正,再与银行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果二者余额相符,通常说明没有错误;如果二者余额不相符,则可能是企业或银行一方或双方记账过程有错误或者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未达账项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记账,银行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2)企业已付款记账,银行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3)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4)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上述任何一种未达账项的存在,都会使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银行开出的对账单的余额不符。所以,在与银行对账时首先应查明是否存在未达账项,如果存在未达账项,就应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据以调节双方的账面余额,确定企业银行存款实有数。

  2.银行存款清查的步骤

  银行存款的清查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以结算凭证的种类、号码和金额为依据,逐日逐笔核对。凡双方都有记录的,用铅笔在金额旁打上记号“√“。

  (2)找出未达账项(即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中没有打“√“的款项)。

  (3)将日记账和对账单的月末余额及找出的未达账项填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计算出调整后的余额。

  (4)将调整平衡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主管会计签章后,呈报开户银行。

  凡有几个银行户头以及开设有外币存款户头的单位,应分别按存款户头开设“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月底,应分别将各户头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各户头的“银行对账单”核对,并分别编制各户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以双方账面余额为基础,各自分别加上对方已收款入账而己方尚未入账的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款入账而己方尚未入账的数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作用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一种对账记录或对账工具,不能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依据,即不能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账项来调整银行存款账面记录,未达账项只有在收到有关凭证后才能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2)调节后的余额如果相等,通常说明企业和银行的账面记录一般没有错误,该余额通常为企业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

  (3)调节后的余额如果不相等,通常说明一方或双方记账有误,需进一步追查,查明原因后予以更正和处理。

  二、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清查就是对实物资产在数量和质量上所进行的清查。常用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往来款项清查以后,将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填列各项债权、债务的余额。对于有争执的款项以及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在报告单上详细列明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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