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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

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5-05-14   作者: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董事长既可由中方担任,也可由外方担任

  B、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C、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总经理必须由他方担任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正确答案】CD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正副董事长由合营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

  A、选举和更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正确答案】BD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答案解析】选项A和C是股东会的职权。

  3、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下列出资方式中,只能作为中方出资方式的是( )。

  A、工业产权

  B、货币

  C、场地使用权

  D、机器设备

  【正确答案】C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场地使用权只能作为中方的出资方式,不能作为外方的出资方式。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4、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人员和会议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如果由中方担任的,那么副董事长应该由外方担任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不能委托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并表决

  D、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

  【正确答案】AD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议制度。

  【答案解析】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但是这里并没有规定必须委托董事才可以,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5、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

  A、本公司普通职工谢某

  B、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吴某

  C、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控股公司董事周某

  D、本公司董事刘某

  【正确答案】BD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答案解析】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三、判断题

  1、中国某公司拟与外国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为8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外方出资120万美元。各方出资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缴清。中外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期限。

  【答案解析】(1)总投资额在420-100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1/2.本题的注册资本420万美元符合规定;(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本题为28.57%符合规定;(3)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缴清,双方的约定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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