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资源实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4-04-25 10:57:12 作者:裕德教育人力资源
上海人力资源实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裕德教育人力资源提醒,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课程推荐:
课程名称 |
开课时间 |
费用 |
在线报名 |
|
针对人力资源实务8月考试 |
2015-05-16 |
1450 |
![]() |
|
2015-06-13 |
1450 |
|||
2015-07-04 |
1450 |
想从事人力资源,没经验怎么办?身为HR想升职跳槽,没谈判资本怎么办?当然选最专业HR培训!
HR从业人员入门必备课程:全国《人力资源实务》岗位证书培训(点击查看招生简章)
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指定的官方培训基地,证书加盖钢印、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HR升职跳槽必备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培训(点击查看招生简章)
上海市人保局指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官授课,我们不满足于帮助您通过考试……
最新开班信息:咨询电话:021-5107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