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裕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6-08-11 作者:
2016年人力实务考试真题复习板块,我们为大家整理人力实务考试题库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那几个特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特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协商解除需要由一方提出
2.协商解除过程中双发法律地位平等
3.协商解除应符合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的一般性要求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分为2种:
1、不需要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自主权。
用人单位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特点: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劳动者的过失行为
3.过失性解除必须腐恶法律规定的情形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采取“严资方、宽劳方”的态度,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没有设置过多的限制,而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严格的条件。
必须履行法定手续,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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